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永康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浙医保发〔2018〕1号)、12月7日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金华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永康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永康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2.永康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领导小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
永康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
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浙医保发〔2018〕1号)、12月7日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金华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主要内容
(一)聚焦欺诈骗保,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回头看”聚焦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此次“回头看”,重点线索重点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有组织的团伙欺诈骗保行为予以从严从快打击。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制度。设立“回头看”举报投诉电话0579-87206709、87206710,并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期间举报投诉电话全天通畅,及时收集各方线索,回应处理各类问题。坚决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强化部门合作。“回头看”期间,发现医保基金监管存在漏洞的,及时堵塞。经办机构要加强巡查稽核,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综合运用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手段,加强与卫生、公安、药监、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