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安委办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安委会、消安委要以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为主线,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镇(街、区)要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持续深化推进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重点镇、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年底前,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基本整改到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85%以上;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重点镇完成治理任务,实现火警和火灾亡人明显下降;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同比去年下降超过5%;完成50%老旧小区整改,完成2个城乡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增配改造。同时,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民政、民宗、卫生计生、旅游、文化等部门年底前要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年底前,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9年春节前,各镇(街、区)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11月底前,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3.深化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文化、民宗、消防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4.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借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镇(街、区)要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电缆井、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小火亡人现象发生。
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整改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手段。对前期省、市、县(县级市)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一次整改落实情况的上门跟踪,督促单位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媒体分批次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2018年底前,全市要摸排确定新一批拟挂牌对象。
6.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各镇(街、区)要按照什么火灾隐患突出就解决什么火灾隐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对前期开展的“个性化”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