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处、室):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1号)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52号)要求,确保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推动社会保险基金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社会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市信息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市工伤认定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科(处、室)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以下简称《意见》),防控基金管理风险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流程、岗位设置、授权管理情况,常态化内控检查开展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二)业务经办服务。经办规程完善情况,待遇资格认证、发放待遇核验资格情况,社保关系转移、提前退休等高风险业务审核情况,公共服务、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情况,取消现金业务、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情况。
(三)基金财务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财务记账、支出审核、财务对账情况,基金不合理支出、现金管理情况,票据印章密钥等会计基础管理情况。
(四)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支撑、权限控制情况,业务监测、重点业务监控情况,数据共享、信息比对情况,数据管理维护情况。
(五)政策制度完善。政策风险评估情况,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等政策完善情况;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完善情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预防费支出等政策完善情况。
(六)基金监督检查。监督体系建立、监督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情况,案件查处和移送情况。
(七)组织实施情况。研究部署《意见》落实情况,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及问责机制建立情况;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等部门风险防控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4-5月)。各科(处、室)开展自查,5月8日前将“三个全面取消”工作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1)报局基金监管科室,5月17日前报送自查报告、专项检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3)。
(二)检查阶段(5-6月)。5月28日前局专项检查小组完成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反馈给各科(处、室)。
(三)整改提升阶段(7-10月)。各科(处、室)组织整改,对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0月1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至局基金监管科室。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自查、局专项检查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局基金监管科室牵头,对各科(处、室)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
检查组成员:
组长:曹法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社保局局长
副组长:胡昆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
方 钦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
成员:局机关纪委胡小奔,局社会保险科黄桓景、程丽萍,局政策法规科吴华锋,局办公室吴眺眺,局信息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梅永良、陈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已将本次专项检查列入监察执法重大行动计划,各科(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部、省、市文件要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中,落实人员,结合实际开展检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领导负责制,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检查力度,提升检查效率。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全面排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各科(处、室)要密切配合,协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经办机构要向局基金监管科室报送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情况,信息化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局基金监管科室要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梳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各科(处、室)要聚焦高风险业务,抓住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以流程控制、财务控制、系统控制为重点,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业务和信息岗位兼任、会计和出纳兼任、票据和印鉴兼管、同一人拥有不相容的系统权限、待遇发放和生存认证兼管,突出全面取消现金业务、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突出关键信息修改、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提前退休、工伤认定、大额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
(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政建设。各科(处、室)将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融入清廉人社建设,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强化法纪观念,守住廉政底线。
(五)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科室或下属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1.“三个全面取消”工作进展情况表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情况汇总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抄送: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附件1
“三个全面取消”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市、县 (市、区) | 全面取消现金业务 | 全面取消手工办理 | 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 | |||
是否全部实现 | 情况说明 | 是否全部实现 | 情况说明 | 是否全部实现 | 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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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主要措施 | 检查要求 | 落实情况 | 具体说明 |
内部 控制 | 1.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有内控制度、有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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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机制,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财务、业务、稽核、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岗位独立设置;不存在业务和财务兼任、业务和信息兼任、会计和出纳兼任等不相容岗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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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控组织建设,有专门的内控部门和内控岗位:地市以上经办机构有独立内控部门,县级经办机构有专职内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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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授权管理,重要业务要复核:有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制度,待遇发放等重要业务有复核、有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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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遇发放、费率核定等高风险岗位必须任用正式人员,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5年:有制度,实际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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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现内部控制常态化,坚持日常核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每月随机抽取上月业务一定比例核查,高风险业务重点核查:有制度规定,有业务核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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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和业务一体化,全面、准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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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经办 | 8.完善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细化量化标准,消除模糊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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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规范业务经办:不存在信息不全、数据不准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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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面推进社保卡银行账户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全面取消现金业务,新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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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在线核验参保状态:系统有功能,规程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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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理待遇核定业务时,在线核验缴费状态、待遇状态和待遇领取资格:系统有功能,规程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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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建立地区间核查机制:规程有要求,系统能支持,工作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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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控制特殊业务办理,突出关键信息修改、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提前退休、工伤认定、大额支付等高风险业务:在流程和系统上有控制措施。提前退休业务、工亡认定等特殊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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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善认证方式,严格领取待遇资格核查:发放待遇前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发现疑问先停发再核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4408.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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