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察效能,并将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察行为,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控较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行政编制执法人员15人,参公事业编制执法人员13人。按照县级安监部门不得低于在册行政执法人员的80%,授权、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不得低于在册行政执法人数的90%的要求,计划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5人。
四、2019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计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6250日
(二)非执法工作日:2600日
1.应急值班:750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0日
3.检查指导各镇(街、区)工作:300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会辽休养等:425日
5.事假、病假:25日
6.参加党群活动:300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512日
1.应急救援、管理:100日
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50日
3.行政许可:160日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20日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查处:120日
6.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80日
7.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100日
8.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50日
9.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日
10.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0日
1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0日
12.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2日
13.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200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6250-2600-2512=1138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741日
(1)矿山监督检查:8日
(2)危化监督检查:200日
(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检查:60日
(4)涉粉企业检查:220日
(5)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检查:80日
(6)涉氨企业检查:60日
(7)喷涂企业检查:60日
(8)近三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单位检查:26日
(9)人员密集场所检查:27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397日
(1)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新创企业:60日
(2)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企业:60日
(3)标准化示范企业:72日
(4)消防检查:108日
(5)在用人防工程:10日
(6)其他企业:87日
五、执法监督检查清单
(一)矿山监督检查:每季度检查1次,全覆盖检查。按下半年(7月)开始出让计算,共2次,每次2人。
(二)危化监督检查:按照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表,对生产A类企业检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对生产B类企业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生产C类企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生产D类企业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每次2人,全覆盖检查;带仓储经营B类企业全年不少于3次,带仓储经营C类企业(中石化、中石油除外)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带仓储经营D类企业全年不少于1次,每次2人,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涉粉企业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每次2人,全覆盖检查。
(四)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每次2人,全覆盖检查。
(五)近三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单位:全年不少于1次,每次2人,全覆盖检查。
(六)随机抽查企业:
1.化工市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户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25家。
2.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6家。
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30家。
4.涉氨企业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30家。
5.喷涂企业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30家。
6.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新创企业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30家。
7.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企业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30家。
8.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27家。
9.消防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108家。
10.在用人防工程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2人,抽查约5家。
上述(一)至(四)项中实施全覆盖检查的名单如有增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六、实施执法监督检查要求
(一)每次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检查前,实施科室(队)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
(二)对双随机抽查名录库企业进行检查的,随机抽取2-3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表并实施。
(三)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在该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对发现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永康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执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