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局机关党委研究,报局党委批准,同意你们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1.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政治处支部委员会:书记朱梅雪,副书记卞一夫,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李拥军;
2.中共永康市公安局警务监督处支部委员会:书记朱志超,副书记应韶彤,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陈宇;
3.中共永康市公安局警令指挥处支部委员会:书记朱波,副书记李妙,组织委员程晓莉,宣传委员施永良,纪检委员朱永中;
4.中共永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支部委员会:书记胡乐,组织委员赵妙红,纪检委员应伟;
5.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执法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书记徐健,副书记陈永智,组织委员陈杰,宣传委员章义钱,纪检委员沈玲妙;
6.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处支部委员会:书记颜智勇,副书记胡敏进,组织委员应雪微,宣传委员陈尧,纪检委员王革;
7.中共永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书记陈海东,副书记马飞,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胡雄伟;
8.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李建成,副书记胡龙,组织委员郑晓飞,宣传委员施浩军,纪检委员胡永松,支部委员应学庆、陈永柯;
9.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胡龙,副书记施浩军,组织委员应文,宣传委员应学庆,纪检委员胡能超;
10.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卢杰,副书记王云进,组织委员徐江淮,宣传委员胡航海,纪检委员杨斌;
11.中共永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胡永松,副书记兼纪检委员方正良,组织委员应志斌;
12.中共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应昶,副书记胡纯,组织委员应孟江,宣传委员成德喜,纪检委员吕旭杰,支部委员童伟强、李文斌;
13.中共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胡纯,副书记童伟强,组织委员施勇克,宣传委员胡海平,纪检委员胡防修,支部委员王斌、周睿;
14.中共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应孟江,副书记吕军,组织委员郑卫龙,宣传委员应海滨,纪检委员胡醒;
15.中共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黄洁,副书记徐浩,组织委员林明阳,宣传委员吴华锦,纪检委员李文斌;
16.中共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四支部委员会:书记吕旭杰,副书记吕胜革,组织委员徐航亮,宣传委员谢浩亮,纪检委员陈峰;
17.中共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书记马南峰,副书记卢朝阳、王刚,组织委员徐乓,宣传委员吕子勤,纪检委员周宁,支部委员吕子允、翁文勇、王华杰;
18.中共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徐乓,副书记兼纪检委员褚陈静,组织委员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