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市监发〔2019〕39号
关于印发永康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27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充分发挥专利在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特制订《永康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企业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我市大力推进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利工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示范企业要把专利工作纳入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总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 要 求
第三条专利示范企业要建立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以专利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企业专利工作机构,促进专利工作机制形成。建立有效专利运行工作机制,明确专利管理工作部门,配备人员开展专利工作,落实专利工作经费。
(二)健全专利管理规章制度,促进专利工作规范化。加强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包括专利技术开发、申请、维持、放弃等,注重企业专利技术的档案管理,制定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建立并实施专利工作绩效考评与奖励制度,确保专利工作规范、有序。
(三)建立专利知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专利意识。加强专利培训工作,研究和实施有效的企业专利战略,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决策人员、科技人员对专利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 上一篇:关于要求变更党组织名称的请示
- 下一篇:关于招聘应玉婷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