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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下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系统“互联网+监管”改革,推广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经研究,制定了《永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域“互联网+监管”改革,推广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基层应用,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9〕42号)、《金华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金市监发〔2019〕7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以完善机制、整合平台、共享数据和协同应用为主线,加强对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以及深度开发应用,全面打造“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打造“互联网+监管”改革的永康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清单化梳理执法事项。
对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表单进行业务审核,确认执法事项纳入清单,确保相关检查要求、法律依据、处罚幅度和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准确无误,满足基层实际应用。
(二)标准化标识监管对象。
对监管对象实施主体标识标准化处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为核心,实现一码关联、一码通用。全面归集监管对象信息,推进数据的统一归集和共享共用共治。
(三)全面推进执法系统应用。
1.规范化应用执法系统。全面推进标准化执法,应用省平台中的集成管理模块,使用标准化的执法事项淸单和记录表单,将执法活动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对象名下,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
2.全面推广移动执法应用。开通“浙政钉”掌上执法APP账号,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5月底前完成准备实施。5月30日前,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做好部门自建系统与“省平台”的系统对接。
(二)6月上旬完成数据归集。配合市大数据局完成存量数据归集入库、清理比对工作,确保新增数据每日更新。
(三)6月底前完成应用实施。全面完成监管对象的标识标注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全面应用“省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
(四)8月底前完成总结提升。梳理应用成果,总结经验做法,配合市级层面做好迭代升级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周雄军局长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交易监管科,统筹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