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儆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监察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永康市貫彻落实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見整改方案,已完成问题 (第八项) “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6个100%’的要求,扬尘不到位”的整改, 现将整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整改目标:在建建筑工程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
整改措施:
(一)设施、措施到位。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即现场100%围档封闭施工;道路、场地100%硬化;裸露泥土、砂石料100%覆盖;出场车辆100%进行冲洗100%;主体外脚手架100%张挂安全网;施工现场100%安装喷淋降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