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制度
为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促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公正 公开 便民”的原则,尽可能将我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准确、及时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广电台子网页上,接受群众监督。
(二)发布内容:
1.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我台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各部门(频道)信息员填写《永康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发布审查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
2.部门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3.部门分管领导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4.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
5.按照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经过审核后方可在网页上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