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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街道高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要求审批东城街道高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现有高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不到中共永康市委关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配建要求,向重点办借用高镇路233幢2号楼房作为高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为满足正常办公需求,拟同意对东城街道高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装修。
二、项目建设内容:一至四层地面、墙面、天棚、屋面、水电安装等装修改造。
三、项目建设规模:
1. 一层办事大厅及办公室:原墙面乳胶漆铲除重新乳胶漆刷白,面积172平方米;顶面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面积47平方米;安装吊顶灯8盏;大厅新做服务台长6米、大门面积6平方米;卫生间重新做给排水;新做1至4层新做窗帘面积1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