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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经济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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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经济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金华市乡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文件要求,街道和省市级中心镇原则上按一类标准建设乡级矛调中心。为了维护经济开发区和谐稳定,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保障和便利,拟同意对永康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6号,原东城供电所进行装修改造为经济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对原东城供电所1至3层及室外进行装修改造。
三、项目建设规模:
1.室外新建铁艺围栏64.09米,新建宣传栏8.67米;外墙面喷刷涂料面积945.79平方米;新建保安室木屋,占地面积21.6平方米,地上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