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号)关于“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腾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优化医院收支结构,逐步上浮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占比,不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医疗改革需要,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
3、《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
4、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号)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