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金华市文广旅游系统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行政执法信息(以下统称执法公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一定方式,依法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四条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执法公示包括但不限于:
1.执法主体。包括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范围以及职责分工等。
2.执法依据。包括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3.执法规范。包括工作规程、管理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