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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的小知识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答:《劳动合同法》按照合同期限的长短,对劳动合同分为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续订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出现劳动昔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法定终止事由的,劳动合同才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会同。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完成,劳动合冋终止。
二、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九个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前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视情况选择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新员工入职多长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