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当前招引人才“窗口期”,进一步完善引才政策、优化引才方式、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契合度,根据《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新政20条意见》(永委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新政20条意见>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分为八个部分,分别为大学生生活补助、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技能人才相关补助、博士后工作补助、柔性引进补助、人力资源机构引才补助、人才购房补助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分别对应人才新政20条中“大学生留永计划”、“永康技工”培育计划、人才安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介机构引才支持、企业引才主体作用部分内容,对这些关系人才切身利益的津补贴标准如何发放作了规定。
(一)新增补助或提升事项
1.新增对来永创新创业的“双一流”本科生一次性5000元的房租补贴。新增对来永参加招聘活动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1500元的交通补贴
2.提升对非公企业博士、硕士一次性安家补助为10万元、6万元。提升对大学生的购房补助,分别为博士50万元、硕士20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
3.新增对“永康首席技师”、“永康杰出工匠”奖励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