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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舟山镇美丽城镇建设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永康市舟山镇美丽城镇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根据《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试行)和《永康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文件精神,建设美丽城镇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牵动型举措。2021年舟山镇将争创省级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必要的。同时该项目基本建设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舟山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美丽城镇建设。
四、项目建设规模:舟山镇美丽城镇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集镇建成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产业美、治理美等五大类共8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附件。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58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意见书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