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2021年公费培养师范生公告
根据《永康市关于公费培养师范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计划公费培养师范生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志从事教师职业;
2.2021年高考分数在一段线以上,且被省重点建设大学(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大学相关师范类专业录取;
3.2021年应届永康籍(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永康户籍)或永康生源高考考生。
二、培养计划
序号 | 学科岗位 | 计划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中学语文 | 4 | 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
2 | 中学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理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
3 | 政治 | 2 | 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师范专业 |
4 | 历史 | 1 | 历史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
5 | 地理 | 1 | 地理科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
6 | 技术 | 2 |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师范专业 |
7 | 物理 | 1 | 物理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
8 | 社会 | 2 |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科学试验班等相关师范专业 |
三、办理程序
1.考生报名。在高考一段线录取结束后,8月25日前,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填写《永康市公费培养师范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