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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2021年公费培养师范生公告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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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2021年公费培养师范生公告

 

根据《永康市关于公费培养师范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计划公费培养师范生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志从事教师职业;

2.2021年高考分数在一段线以上,且被省重点建设大学(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大学相关师范类专业录取;

3.2021年应届永康籍(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永康户籍)或永康生源高考考生。

二、培养计划

序号

学科岗位

计划人数

专业要求

1

中学语文

4

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2

中学数学

2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理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3

政治

2

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师范专业

4

历史

1

历史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5

地理

1

 地理科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6

技术

2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师范专业

7

物理

1

 物理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8

社会

2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科学试验班等相关师范专业

 

三、办理程序

1.考生报名。在高考一段线录取结束后,8月25日前,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填写《永康市公费培养师范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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