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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经信发〔2021〕18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永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永康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规上工业企业,符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相应条件;
2.申报企业计划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3.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建设企业优先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永康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备案申请表》(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