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GYKD68-2021-0001
永市监发〔2021〕7号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单位
文明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下属)各单位: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永康市市场监管理局
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餐饮行业整体的文明经营水平,根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2020年版)》要求,更好的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浙江省食品安全市、浙江省平安市等创建工作、巩固创建的成果,营造浓厚氛围,常态化、立体式开展宣传发动,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更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教育引导经营者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强化执法,本局决定开展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试点工作。
一、文明星级等级
文明星级评定由各分局(所)工作人员按《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检查表》(详见附件)内容开展检查评定。条件成熟后,可结合经营者使用餐饮智能监管平台等自查自评与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按得分设置星级:
五星:分值90分及以上; 四星: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三星:分值70分以上80分以下;二星:分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一星:分值50分以上60分以下。
分值在50分以下,或发现有证照及制度不齐全,食品处理区设有卫生间,有过期、变质、被污染的食品等否决项的,均不予评星。
评星标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等,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内容。
二、评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相关餐饮单位。
首先对辖区内主要街道、主要干道、主要餐饮聚集区的餐饮经营户(下简称:主要餐饮单位)开展评定,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经营者。
评定可按区块、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分批、分类开展专项或随机检查评定。
三、评定周期
由各分局(所)结合双随机检查、量化分级评定、专项整治、创建工作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评定。
对评定一星及不予评星的餐饮单位,各分局(所)要在督促整改后,及时重新开展评定。
四、星级评定结果应用
(一)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公示。城区所每年不得少于4期局公众号曝光评定情况,乡下所每年不少于2期局公众号曝光评定情况。曝光时,对能反映经营户好的方面与和差的方面主要的相关照片,与文明星级评定结果以推荐指数的形式,在局公众号等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公示;一次曝光单位较多的的也可采用名单与结果公示列表形式公示。
(二)对评定二星及以上等级的餐饮经营单位,《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检查表》扣分项,由执法人员在检查表上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予立案查处;
对评定为一星或不予评星的,各分局(所)应依法立案查处。
(三)等条件成熟后,同时在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在网络中进行公示,供消费者了解。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施行期限暂定二年。
附件:
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检查表
检查项目及分值 |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 扣分 | 问题备注 | |
评星否决项 | 证照、制度齐全 | 证照不全,或超期,或超范围经营 | ||
食品重大安全问题 | 发现有毒、变质、过期或受污染食品 | |||
食品处理区内设置卫生间 | ||||
人员卫生 | 健康证 5分 | 缺一本,扣1分 | ||
健康检查 4分 | 带病上岗扣2分;无晨检记录扣2分 | |||
工作衣帽 4分 | 未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各扣2分 | |||
行为规范 2分 | 从业人员有戴首饰、留长指甲现象,扣1分 | |||
发现吸烟、进食、嚼口香糖等行为,扣1分 | ||||
室内 环境 | 地面、墙面、顶面 8分 | 有明显积垢、湿滑、破损、霉斑,排水沟未及时清理,每处扣1分 | ||
设施设备 5分 | 设备未及时清理、污垢严重,扣1-5分 | |||
垃圾桶 2分 | 易腐与其他垃圾桶未分类、垃圾桶脏、未加盖 ,各扣1分 | |||
三防 设施 | 防蝇设施 6分 | 大门未规范安装门帘或风幕机,扣2分 | ||
对外窗口无防虫筛网,扣2分 | ||||
经营场所内未规范设置灭蝇灯,扣2分 | ||||
防鼠设施 6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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