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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康市2020年度优秀人力资源
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关于加强我市人才中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永人劳〔2009〕27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创办一批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我市人才和用工保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康市2020年度优秀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评选名额
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或备案,并正常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评选出永康市2020年度猎头类(2家左右)、线上招聘类(2家左右)、劳务派遣类(2家左右)、培训类(2家左右)以及其他类(2家左右)等共10家左右优秀人力资源中介机构。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1.《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申报表》(见附件);2.年度经营报告(含当年度经营状况、服务企业和求职者情况、奖惩和企业建设情况);3.2021年度经营计划;4.相关活动照片、视频资料。请参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于5月31日前报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相关表格可从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下载)。
(二)审核和评定
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负责材料初审,再由市人力社保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赴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实地考核,并在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开展投票评选。根据考核情况和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建议名单。
(三)审批和公示
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