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08〕6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
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市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5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我市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核定。2008年,省财政核拨我市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536万元。各镇(街、区)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指标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根据我市2007年各镇(街、区)粮食播种面积核定。
二、发放方式。为减少资金发放环节和发放成本,今年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继续由市农村信用联社统一采用“一折通”方式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
三、工作要求。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镇(街、区)要在5月5日前将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基础信息及播种面积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发现有差错的基础信息,及时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核对、汇总各镇(街、区)上报的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