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2010〕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员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有效控制居住出租房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明确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及以上)且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其中,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在册外来人口在2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在今明两年必须完成整村(社区)整治。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
为便于整治工作中实际操作,现就出租户的职责和整治的标准作如下进一步明确(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按照永政办发〔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整治标准执行):
(一)出租户的职责
1.出租户依法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并报备承租方基本信息。
2.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立即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