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2〕33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实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应急预案管理,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实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修订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5号文件(附后)要求进行。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要与金华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对接;纳入市政府应急联动机制部门的预案要有联动应对内容。
二、预案修订要符合新的“三定”方案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要求,认真理清职能,确定修订内容。修订时要按照“事件分类、资源整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各负其职,并形成预案体系。
三、预案修订要符合程序。应急预案制订和修订要准确、实用,要经得起实战检验,不能照搬全抄。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必须严格按照调研评估、修订起草、组织评审、颁布实施的步骤进行,市政府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邀请上级、本级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没通过的要重新修订。
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预案修订的指导督促。镇(街、区)要加强所辖的村、企事业单位的预案修订;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下属厂矿、学校、医院、车站、商店、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金融保险、重点办公场所、水上航运、大型建筑工地以及通讯、石化、新闻单位等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
五、要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尽快组建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预案修订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专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