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2〕7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拨付2011年度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奖励经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011年年底,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区)的2011年度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考核,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永政〔2010〕6号)精神,现决定对2011年度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奖励经费请市财政局拨付到相关镇(街、区),各镇(街、区)要做好奖励资金到村的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管。已完成整治任务未经验收的村请各镇(街、区)抓紧于6月底前上报市消防委(上报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主要领导要把好审签关),市政府将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奖励经费。
附:2011年度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奖励资金拨付
清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