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2〕6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
标准化等四项达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四项达标(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教育培训达标、冲压作业安全达标、主体责任达标)工作开展,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与《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对象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16个)。
(二)重点部门(5个):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
(三)一般部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