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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2〕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7 日
永康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努力为我市建设现代化五金名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规范化建设活动,基本实现如下目标:
(一)行政执法主体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能划分更加清晰,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得到加强,执法信息全面公开。
(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履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
(三)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执法流程更加合理便捷,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有序。
(四)行政执法裁量权更加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化工作更加巩固完善,行政许可等领域裁量权的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五)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断规范完善,说理式文书普遍推开,执法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三、重点任务
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着重完成五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梳理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要结合本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国试点工作及浙府法发〔2010〕5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和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调整完善岗位设置和执法责任制方案等配套制度。执法部门梳理形成相关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由法制办审查确认并公布。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审核,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已经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及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新进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执法证件。
(二)全面履行执法职能,切实防止不作为现象。对照本单位执法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检查履职情况,对没有认真履职和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的情况要分析查找原因,坚决避免履职不到位、严重不作为的情况发生。要从群众投诉和信访案件中查看是否存在履责方面的问题,切实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做到及时执法、有效执法、全面执法。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各执法单位要结合近几年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有关执法环节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一方面要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规则,特别是许可审批的受理、内部审批和处罚案件的受理、审批、执行等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具体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另一方面要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领域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等情况的,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在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中推行行政指导,加强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完善拓展裁量基准,健全规范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进一步总结近几年来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执法实际,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深化工作:一是全面执行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及时分析施行中遇到的问题,修正一些不合理的裁量因素,大力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二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逐步推行规范裁量权工作。各执法部门要充分重视并积极探索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规范化工作。三是对涉及方便群众办事和民生方面的微小案件、事项,进一步明确简化办事、简化办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