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季报制度的通知
永市公开〔20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不按法定时限公开和信息更新工作滞后的问题,根据金华市公开办《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季报等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市公开办备案。
二、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各镇(街、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机构或单位领导调整后要及时更新。同时,各单位要重视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三、各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市公开办(今年第一季度年报4月26日前上报)。季报内容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各单位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或遇到的困难、问题,可以附件方式随季报表同时报送。
四、市公开办每季度开展一次网上督查。通报和检查情况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7101077,传真:87101278,电子邮箱:gkb1416@.126.com
附表: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表
永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
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表
单位: 季度 签发人:
类 别 | 指 标 内 容 | 当季数量(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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