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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5〕1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岩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永康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永康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
1.2工作原则
1.2.1指导思想
本预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公众参与、群防群治的思路,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1.2.2防治机制
市人民政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镇(街、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治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防疫资源和力量,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扑灭疫情。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涉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各项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部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常态管理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农业、财政、发展计划、公安、卫生、交通、工商、监察、经贸、外贸、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城管、宣传、林业、环保、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发生疫情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灭疫情。
2.2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内,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协调安排指挥部各办事机构的有关日常活动;
(2)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批示和工作指示;
(3)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及部署的重要工作,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
(4)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的出台提出建设性意见。
协调督查组:组长由市府办分管主任担任,农业、财政、公安、监察、工商、经贸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负责:
(1)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