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换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印章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2〕2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由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名称: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号:3307220034454)使用年限已久,字迹不清,为便于工作开展,根据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重新刻制“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一枚(印模附后),专用于建设窗口的行政审批事务,新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相应的旧印章同时作废。
附:
印 模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