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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请求解决依托
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全国试点工作有关经费的请示
永政办发〔2012〕24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我市是金华市唯一、浙江省四个之一的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开展了学习考察、集中培训、平台招标和事项梳理等大量扎实有效工作,举办了各类动员培训会议,接待了国家行政学院、省政府督察组、金华市公开办等来永督察调研活动。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期间,由于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试点工作经费一直由市政府办公室垫付。下一步,试点工作将进入攻坚和迎接验收阶段,印制培训材料、验收台账资料、对上接待及会务等工作经费将进一步增加。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特恳请市政府给予解决试点工作经费捌拾万(800000.00)元。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
附件:试点工作经费预算表
永康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
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
试点工作经费预算表
一、前期工作垫付经费(15万元)
(一)会议经费: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培训会等经费5万元左右。
(二)考察学习:赴江苏滨湖区、靖江市、温州龙湾区、杭州桐庐县考察学习和省政府汇报对接等经费5万余元。
(三)行政职权事项集中审核、文本印制等工作经费5万元左右。
二、验收前所需工作经费(10万元)
赴已验收县(市)考察学习、会议、文本印制等经费大概10万元。
三、验收及验收之后经费(55万元)
(一)聘请国家专门评测机构评测工作经费:20万元。
(二)国家验收工作经费:20万元。
(三)验收之后,兄弟县市来永考察学习接待费15万元。
综上,共需工作经费捌拾万(8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