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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2年度永康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永政办发〔2013〕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各有关乡镇(街道、区)、部门和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得以较好地完成。通过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解决了若干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具有示范推动作用的先进典型。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现决定对市府办等14个先进集体和章毅等2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市府办 农 办 交通运输局 建设局
公安局 环保局 城管执法局 教育局
民政局 规划局 人力社保局 组织部
江南街道 象珠镇
二、先进个人
章 毅(建设局)夏跃其(经信局)方 钦(人力社保局)
李治峰(国土局)徐 斌(公安局)杨永晓(城管执法局)周锦山(教育局)曹俊权(农 办)吕竹美(民政局)
吕启进(规划局)舒朝波(环保局)陈晓阳(林业局)
李 萍(供电局)董巧云(文化局)范佩雅(江南街道)
方新禄 朱 亮 钱 武(交通运输局)
吴福仁 应华波 胡 韬(市府办)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力争今后取得更好的成绩。各承办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质量,努力将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市人大办 市府办 市政协办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