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3年垦造耕地任务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20号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及我市后备资源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下达2013年垦造耕地任务。
各有关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将垦造耕地工作任务落到实处。3月中旬完成宣传发动,4月底前完成立项前期工作,5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并进场实施,11月中旬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市级初验。
附件:镇(街道)2013年垦造耕地任务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6日
附件
镇(街道)2013年垦造耕地任务表
单位:亩
镇(街道) | 垦造耕地任务 |
西城街道 | 40 |
江南街道 | 130 |
芝英镇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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