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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制订的《永康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永康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和春节、元宵节、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金华市关于“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重特大火灾易发期,加之春节、元宵节(简称“两节”)等传统节日将至,各级“两会”相继召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总体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认真吸取近期以来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冬春季节、“两节”、“两会”期间发生亡人火灾特别是较大以上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火灾多发、高发势头。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美蓉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建军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吴东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沈东、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张茂奎、教导员刘琳琛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和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消防大队,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4月上旬,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15日前)。
结合永康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