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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永政办发〔2013〕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气象台预测,28日至29日我市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此过程以区域性强降雨为主,影响范围较广,面雨量较大,加上前期降雨较多,局部地区可能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及城市内涝等灾害,局地可能引发汛情和灾情。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区)和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各镇(街道、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巡查值班制度
各镇(街道、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山塘、堤防、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等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屋顶山塘”、地质灾害点、危旧房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三、加强监测预报
气象、水务、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检测预报和预警,做到早研判、早预报、早预警。要充分发挥基层防汛体系作用,确保第一时间把有关信息通知到灾害危险点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