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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李强省长年初部署的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三大硬仗”,贯彻落实温州瓯海安全生产长效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方式、时间
对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排查,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水利工程、学校医院、电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6月25日前为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阶段,6月26日起市政府组织督查,其中市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
三、检查内容
(一)制冷行业领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供销社、市消防大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参加。重点检查涉及使用液氨作为制冷剂从事冷藏冷冻作业的企业(如肉禽、水产和农副产品加工、冷库、化工企业及油汽库、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检查企业冷库氨机房管理制度、相关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企业氨机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并落实维保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消防设施配备、厂区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火灾应急救援,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及备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责任领导:陈美蓉 吕常青)
(二)道路交通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参加。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渡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渡船、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陈美蓉 吕常青)
(三)消防领域。由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大队牵头,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民宗局参加。重点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出租房、“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建设管理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防火巡查和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及消防培训、火灾处置预案等情况。(责任领导:陈美蓉 吕常青)
(四)建筑和道路施工领域。由市建设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委农办、市人防办、市重点办、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总部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供电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参加。重点检查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道路施工、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治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认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建筑工程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责任领导:程学军)
(五)商贸领域。由市商务局牵头,市供销社、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参加。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