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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市的血液供应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金华市公民献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供血需求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2013年计划供血量2380升,计划采血量2400升,按每人次200毫升计算约需12000人参加无偿献血。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无偿献血事业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公民素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抓手,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合作。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积极组织本地、本部门18-55周岁健康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本单位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通过无偿献血的实施,达到教育员工、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普及知识,营造自愿献血良好舆论氛围
市献血办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无偿献血政策、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要形成联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益广告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努力做到无偿献血知识家喻户晓,使无偿献血工作真正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内容,使学生从小接受科学献血知识,培养他们的献血热情。市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继续把无偿献血宣传列为公益事业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献血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公民的社会公益意识、奉献爱心意识和家庭储血意识。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团市委、红十字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健康教育所要充分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结合工作实际,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并自觉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管理,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市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促进自体血回输和自身储血技术的应用,倡导节约用血。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临床用血考评机制,引导医务人员严格把握用血指征,努力做到科学、合理用血。
市献血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要对各镇(街道、区)和部门单位年度献血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做好献血者优惠用血报销和用血互助金退还工作。
市中心血库要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为无偿献血志愿者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确保全市的血液供应与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附件:1.各部门、各镇(街道、区)应急无偿献血工作分管
领导登记表
2.永康市应急无偿献血队伍人数及2013年无偿献血计划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