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永康市
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效整合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资源,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我市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永康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分别为:市府办、市委农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总部办、经合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市邮政局、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人行永康市支行、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统计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科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8日前报市统计局(联系人:程英豪,电话:87101571,传真:87101580)。
二、主要职能
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和资料交换共享平台,加强统计信息沟通交流,实现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统计分析和工作建议;明确和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责任,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报表、国民经济核算等基本资料;规范政府综合统计及部门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防止“数出多门”;建立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维护和修订机制;协调全市统计普法、执法和统计登记工作等。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和落实;对全市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趋势性把握,对各项重要指标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评估,以增强数据之间的匹配性、协调性和科学性,保障重要统计数据数出一门,真实可信;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出统计分析和工作建议。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和会务工作。
(二)联络员会议。分名录库、GDP核算、服务业、综合监测评价四类,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执行,并抄报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数据要无偿共享(纸质或电子版),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在线数据处理和资源共享。
(三)各成员单位要把统计工作列入年度创业承诺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