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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永政办发〔2013〕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7月份以来,我市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降水量较往年明显偏少。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内我市仍以晴热天气为主。
省、金华市及我市领导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相继作出了专门批示。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科学调度,有效保障供电、供水,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严防安全事故,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顺利度过高温酷暑期。
二、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要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和水源保护,确保用水安全。严格执行供水计划,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活水、后库水,先地表、后地下,保重点、顾一般”的原则,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优先保障重点部门和重点工业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防范并妥善处理好用水矛盾。强化抗旱物资储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为农业灌溉做好服务。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依法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和调整户外生产作业时间,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加强高温作业岗位的通风、降温设备检查,以及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切实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要督促做好各类运输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时做好客运中的防暑降温。加强老旧房屋防火安全的宣传与检查。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加强驾驶员教育,减少因高温酷热、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联动,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高温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