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永康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确保行政调解职责全面落实,促进永康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中央综治委等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11〕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5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永康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陈美蓉
召 集 人:胡宏立
梅纯敏
成 员:徐妙亲 市民政局
项 敏 市发改局
倪应生 市经信局
黄兴强 市司法局
施建民 市财政局
赵晨晓 市人力社保局
朱跃忠 市国土局
徐首荣 市建设局
黄培杰 市农业局
应加兴 市林业局
翁卫航 市文化局
王福明 市卫生局
周雄军 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