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永康市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常态化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55号)精神,现刻制“永康市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
印 模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