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永康段)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3〕20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永康段)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168号)精神,现刻制“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永康段)建设指挥部”和“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永康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章各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
印 模 印 模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