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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
卫生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6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永康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
卫生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和规范水质监测工作机制,形成与全市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价体系和长效管理制度,使城乡供水一体管理体制更加建立健全,有效防止和杜绝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卫生。到2014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各项指标达到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的要求,并确保通过省级达标考核。到2015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将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列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内容,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饮用水专项规划中有体现,并与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出台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完善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考核验收、资金管理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监测信息,定期组织工作督查,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工程建设,确保供水安全。继续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技改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乡供水二级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和应急备用水源等建设工程,启动城乡供水二期工程项目。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永康市自来水公司、芝英自来水厂等供水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和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规范开展水质消毒和日常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测质量。进一步健全水质卫生管理队伍,配足配强水质管理人员,完善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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