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永委办发〔2013〕33号)和《关于成立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委办抄〔2013〕43号)精神,现刻制“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
印 模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