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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及时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永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3〕145号),市政府决定成立永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美蓉
副组长:吴东明 市府办
马南峰 公安局
吕美红 财政局
成 员:钱 忠 公安局
陈润花 民政局
沈浪宁 司法局
程凤飞 财政局
应伊娌 人力社保局
成其仓 农业局
周建超 卫生局
吕朝海 市保险行业协调小组
领导小组在财政局下设办公室,吕美红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凤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