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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永康市红十字
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是2014年浙江省和金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市政府十方面实事量化指标分解表的通知》(金督考办〔2014〕5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金华市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红字〔2014〕9号)精神,进一步实施“万人救护培训工程”,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就做好2014年救护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救护培训“万人工程”计划: 全市完成救护员培训2000人次,应急救护普及培训8000人次。
二、培训对象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干部,人民警察、社区卫生人员、学校教师、职业技术教育在校学生等进行发证培训。
(二)特殊行业培训。对从事高危作业、易发意外伤害行业、服务行业,包括:交通民警、机动车驾驶员、电力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导游及涉旅酒店服务人员、建筑行业相关人员进行发证培训。
(三)对社区居民和在校高一学生开展应急避险、常见急症处理等知识的普及培训。
三、培训任务指标分解
见2014年度永康市现场救护培训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培训内容
(一)初级救护员培训。
通过开展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意外伤害、紧急避险等现场初级救护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受训人员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作为非专业的第一目击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能自救互救,以减轻痛苦、减少伤残,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参加救护员培训的人员名单由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教学培训任务由市红十字会负责。
(二)群众性现场救护普及培训。
通过开展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意外伤害、紧急避险等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学习,使社区群众、学校学生、企业工人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技能,在遇到意外伤害或突发事件时,能做出正确处理。普及培训人员由各镇(街道、区)红十字会、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有关企业负责组织落实,市红十字会实施教学培训。
五、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和人数,7月底前上报至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根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