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积极做好政府网站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48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39号)精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摸清我市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各镇(街道、区)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府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填报、自查评分、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通知》及该评分表可通过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组织和实施
各普查单位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及下属参公单位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做好自查评分和整改工作,并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总上报普查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市政府各部门。
1.2015年4月2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下载安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并将填写后生成的电子文档报市政府办公室。
2.2015年6月30日前,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进行自查、整改,并通过客户端软件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
3.2015年7月31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各镇(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