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永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年)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构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3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4〕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重视与发展特殊教育是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政府投入明显增加,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快速提高。但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的薄弱环节,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需改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水平不高,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康复教师师资严重短缺,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与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三年教育,初步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和送教上门服务体系,巩固和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和高中段教育延伸。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到2016年基本满足我市残疾儿童入班(园)需求。推进残疾少年接受高中段教育,并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
2.强化条件保障。增加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根据国家、省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专用设备配置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的条件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