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5年永康市农民建房单列农转用指标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农民建房用地保障,有效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管理,加快推进“两美”永康建设,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4号)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金华市农民建房单列农转用指标安排计划〉的通知》(金土资〔2015〕24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永康市农民建房单列农转用指标分解给你们。具体要求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农转用指标须重点用于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农民建房用地,不准挪作它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