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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9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永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永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
(2015-2017年)
为提升我市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我市于2015年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管理,确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为如期实现目标,特制定《永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基本方针和方法,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以2014年省卫复评提出的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市文明卫生水平。
二、工作目标
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卫活动,使我市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运动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到位,生态环境逐步优化,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5年1月—12月)。建立健全各级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及任务交办会,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及各街区的任务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以2014年省卫复评提出的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市民关注的市容市貌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全面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注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除“四害”工作。争取通过金华市级考核和省级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