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永康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住宅性能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

住宅性能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8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住宅性能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7

永康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住宅性能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6号)以及《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升住宅性能,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市绿色节能意识明显增强,新建民用建筑实行绿色设计标准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2015年至2017年,每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绿色建筑项目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热、地表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推广住宅全装修模式,创建A级住宅性能小区。

二、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一)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二)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其他民用建筑引导和鼓励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规划条件明确实施A级住宅性能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要求执行1A级及以上住宅性能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5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